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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宾市民政局关于组建来宾市老年人能力评估机构库的公告

2026-01-07 17:39     来源:来宾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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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等三部门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老年人能力评估实施办法(试行)》(桂民发〔202534号)、《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GB/T42195-2022)要求,为建立健全我市老年人能力评估服务体系,规范全市老年人能力评估工作,经研究,我局决定组建来宾市老年人能力评估机构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将主动申请并具备资质的老年人能力评估机构纳入来宾市老年人能力评估机构库,为建立健全我市老年人能力评估服务体系、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二、申请条件

申请加入来宾市老年人能力评估机构库的机构,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依法登记成立的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正常运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二)至少配置5名专/兼职评估人员。

    1.评估人员应具有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具有相关专业背景,有5年以上从事医疗护理、健康管理、养老服务、老年社会工作等实务经历

    2.持有老年人能力评估师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经设区市以上民政部门组织的老年人能力评估员培训考核合格,能够运用评估工具及方法具体实施老年人能力评估工作。

    (三)配备符合《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GB/T42195-2022)规定的开展老年人能力评估所需的评估环境、评估场所和设施设备。

    (四)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监督制度完善,具有独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和资产管理制度,会计核算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

    (五)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服务对象群体投诉信访事件。

    (六)近一年内未被纳入单独或联合失信惩戒名单、未被行政处罚、未被纳入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方式

请符合条件的老年人能力评估机构、医疗卫生机构、长期护理保险定点失能等级评估机构等机构将电子版和盖章扫描版材料报送至来宾市民政局养老服务科邮箱:lbllgz@163.com,纸质材料报送来宾市民政局608(来宾市兴宾区新侨路566),联系人:蓝斌联系电话:0772-4271271

1.来宾市老年人能力评估机构入库申请表;

2.来宾市老年人能力评估人员登记表;

3.来宾市老年人能力评估机构能力评估人员花名册;

4.机构企业工商登记证书、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或事业法人登记证书;

5.机构评估人员情况证明,包括劳动合同、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社保缴纳等相关情况;

6.机构相关制度文件、经营状况、场地设备等证明资料;

7.机构及法定代表人信用中国信息查询情况,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记录名单:(1)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3)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四、公布名单

我局在来宾市民政局网站和来宾市民政局微信公众号上向社会公布来宾市老年人能力评估机构名单,并定期进行动态调整。

附件:1.来宾市老年人能力评估机构入库申请表

2.来宾市老年人能力评估人员登记表

3.来宾市老年人能力评估机构能力评估人员花名册

来宾市民政局

202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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